长春外国语学校2024年食堂食品用品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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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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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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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外国语学校2024年食堂食品用品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大宗食品用品采购进行招标,并将中标商作为定点采购商,为期三年,具体招标办法如下:
一、招标项目
全品供应、食用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类、肉类、副食类、调味品、厨具类、日杂类。
二、资质要求
投标项目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按照招标书的要求将投标书在我校招标公示后的三天内送达,否则不予以受理。在投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资质证明材料包括: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
2、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并提供相关投标样品。投标样品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
三、申报办法
1、投标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认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原件扫描电子版向长春外国语学校申报。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 。
3、申报地点:长春外国语学校高层四楼后勤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宋霖 联系电话:13331666588
- 相关要求:
- 填写投标函一份(见附件1)。
- 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见附件2)。
-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年检报告)。
- 投标人销售业绩证明文件:相关供货案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
以上1-5材料,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供复印件的材料,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文件袋启封处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五、评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4 月3日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二)资质审核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人的资质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资质未符合招标人的资质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三)评标方式
招标在竞标商家中,中标大宗采购一家,单品采购多家入围的形式进行招标。本次评标方式采用现场评标的模式,集中所有商家的投标报价单,在招标小组(食堂招标采购小组、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在保证同一质量的前提下,取平均打分最高的商家,即为中标方。
六、付款方式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用品必须质量可靠,经学校管理人员核对样品验收后按月付清货款。
七、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的食品有以下问题,我校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8)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八、相关规定
1、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供货过程中,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一经发现价格高于市场批发价的,我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的批发价格。
3、中标人必须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4、食堂的菜品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小范围的改动,定点商家要全力配合。
5、菜品的价格一律实行冬季价或者夏季价格。
6、若中标人签订协议后未能履行协议的,合同自动失效。
7、中标人在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视为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商家为学生食品用品定点供应商,为期三年。
9、中标人能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物美价廉,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得到学校好评的,可续签合同。
附件1:长春外国语学校2024年食堂食品用品定点采购投标函。
长春外国语学校食堂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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